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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临时补贴,更大力度添保障

    2020-04-14 16:24:14    浏览:1    点赞:0

    疫情影响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牵动人心。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今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近日,有关部门再次做出安排,对价格临时补贴开展阶段性提标扩围。在前期已为6000多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补贴的基础上,有望新增惠及800多万人,为更多困难群众添一份保障。

    新增将惠及800多万人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价格临时补贴阶段性提标扩围为核心展开部署。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介绍,提标即提高补贴标准。今年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1倍发放。扩围即扩大保障范围。3月到6月,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

    按照规定,原有补贴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四类群体。初步估算,此次扩围将新增惠及800多万人。

    资金的保障渠道也已明确。失业人员的相关支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来列支,其余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由财政负担。中央财政按照东部地区补助30%,中部地区补助60%,西部地区补助80%的比例,对各地增支的部分予以支持。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发放补贴所需的时间,务必在物价指数等统计月报数据发布之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发放到位。

    已发放补贴18.8亿元

    价格临时补贴缘何而来?有何意义?

    彭绍宗介绍,中国于2011年建立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作为一项兜住民生底线的重要制度设计,它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具体是指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在向困难群众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救助金的基础上,额外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

    该机制有三个关键词:价格、补贴、联动。

    ——补贴与价格联动。当物价出现短期明显上涨的时候启动机制,当价格平稳或者回落了,补贴也就停发,所以称为价格临时补贴。

    ——补贴与城乡低保联动。困难群众只要按规定进入社会救助和保障范围,能够正常领取低保、失业保险等救助金,就能领取价格临时补贴,并且低保额度越大,价格补贴金额也就越多。

    ——救助金与价格联动。在物价上涨保持一段时间持续不降的情况下,就要通过提高城乡低保、失业保险金等标准,把这部分价格临时补贴纳入救助金中固定下来。

    “这项政策的核心就是要缓解物价上涨对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彭绍宗说,该机制启动条件灵敏度高,运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当地单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达到3.5%或者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时就会及时启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一级巡视员伊佩庄介绍,民政服务对象中的困难群众一直是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受益最大的群体。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启动了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为6155.3万人次的困难群众发放补贴18.8亿元。

    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560亿元

    为帮助各地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同时落实好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的要求,各相关部门正展开行动。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王新祥介绍,财政部在前期已经提前下达1030亿元的基础上,很快还要下达约530亿元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这两部分加起来,一共安排了1560亿元,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实际执行数。

    “这项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要用好、管好。”王新祥说,有关部门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努力突出三个原则:一是 “精准”,努力避免错保或漏保现象;二是 “及时”,目前大部分社会救助待遇都直接将资金支付到困难群众个人账户或者相关机构账户,最大限度减少中间环节;三是“安全”,指导各地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分配下达资金之后,要主动将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也要求各地加大对发放对象、具体发放金额等内容的公开公示力度。

    “这次中央决定阶段性提高价格补贴标准,是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的好事,可以有效消除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伊佩庄表示,民政部将指导地方民政部门配合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测算工作;确保价格临时补贴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加强跟踪监测,掌握各地发放情况,并做好统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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